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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快速高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王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王安春律师出生于六十年代,上饶人,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博士学位学历。2002年起被江西赣州某某学院〔大学〕、江西上饶某某学院〔... 详细>>
律师姓名:王安春律师
手机号码:15170379475
邮箱地址:527511974@qq.com
执业证号:13611201320948048
执业律所: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公园道一号”1号楼三楼
申诉人:XXX(被告人或其近亲属)
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告人XXX(或其家属)不服XXX市XXX区人民法院(2006)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及XXX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现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撤销(2006)XXX字第XXX号刑事裁定书,宣告XXX无罪。
申诉事实及理由:
一、XXX收取XXX保证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XX保证金模式是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片面追究个别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有悖刑法基本原则和法律公平、公正的基本精神
三、XXX在该体系中处于被动和次要地位,不可能有独立的意志来组织和实施犯罪
综上,请贵院查清事实,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作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公正裁判。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附:
1、原一、二审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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