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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快速高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王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王安春律师出生于六十年代,上饶人,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博士学位学历。2002年起被江西赣州某某学院〔大学〕、江西上饶某某学院〔... 详细>>
律师姓名:王安春律师
手机号码:15170379475
邮箱地址:527511974@qq.com
执业证号:13611201320948048
执业律所: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公园道一号”1号楼三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一、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 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哪些案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在确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时采用了以下标准:
第一,法律关系的性质,
第二,国家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以上标准,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包括民事权利义务争议、非诉讼事件和涉外民事诉讼案件。